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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中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训练创新培训工程2018年度培训的通知
2018-08-20 17:33 中国田径协会

各省、区、直辖市体育局田径中心、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体育院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注册教练员培训有关规定,按照中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训练创新培训工程的要求和安排,2018年全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培训班定于10月在上海体育学院的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及具体时间:

  (一)耐力项群培训班,采用面授培训方式进行授课培训,时间10月22日-11月2日。10月22日报到,11月2日离会。

  (二)投掷、短跨、跳跃与全能项群培训班,采用远程网络教学方式进行网上授课培训,时间10月1日-11月30日。

  二、面授培训班地点:

  上海体育学院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

  三、培训对象

  55岁以下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一线队伍教练员。欢迎超龄教练员报名参加培训。

  四、经费

  培训费由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承担,学员的旅差、交通费和食宿费等由各单位负责。培训期间食宿费每人每天交纳260元,超出部分由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支付。

  五、培训班相关规定与要求

  (一) 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55岁以下的一线队伍教练员必须参加培训,按规定需要参加培训的教练员若无故不参加,将取消其2019年中国田径协会教练员的注册资格;将不能参加2019年度中国田径协会组织举办的所有全国性田径赛事;不得入选国家队教练员;不予入选中国田径队参加国际田径比赛;不推荐列入体育总局的精英教练名单。

  (二)参加培训的教练员,须按规定参加培训班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和考试。培训综合考核不合格,或因故请假不能参加培训的教练员,将于2018年10月30日-11月10日(初定)参加由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举办的培训补习班的学习和考核。否则,将按上述规定处理。

  (三)按规定需要参加培训的教练员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此次培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田径中心或有关注册单位于9月28日前提出书面请假。请假函须由各省市田径中心主任或有关注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邮寄到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国家体育总局田径中心黄炜收。经中心批准后方可请假,但请假者必须参加10月底举办的培训补习班学习和考核。否则,将按上述规定处理。

  (四)注册教练员年龄在55岁以上(含55岁)者,可免于参加在岗培训和资质考核。

  (五)培训班将采用全日制封闭式培训,培训期间不允许携带运动员训练,不得无故缺课,凡迟到、早退率达20%以上或缺课率达10%以上者,将被视为培训不合格。

  (六) 国家队教练员需按规定参加年度培训学习和考核,如确因国家任务不能参加培训者,须由国我中心训练部门书面报请中心批准。

  (七)请每位学员准备并制作有关对“科学化训练的认识与实施”的交流汇报PPT和讲稿。每位学员发言要求10分钟,提供数据准确,层次清晰,观点鲜明。

  (八)所有参加本年度培训的学员,须递交一份根据2018年训练竞赛经验以及培训心得体会撰写的电子版本论文。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将组织专门的专家团队对论文进行评审,论文的分数将纳入2018年培训班学习成绩之中,还将挑选80篇左右的优秀论文在《上海体育学院学报》增刊中进行发表。

  电子版本论文请以“所属项群+姓名+单位+题目”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tjjiaolianyuan@163.com,交稿截止时间:2019年1月1日。

  六、联系方式

  (一)培训负责人

  1、体育总局田径中心:黄 炜,电话010-87183455;

  2、上海体院学院:丁海勇,电话021-65507120。

  (二)培训班联系人

  上海体育学院:杜超、李力、赵璨;

  联系电话:(021)65507120 传真:(021)65507125

  3、报到地址:

  上海体育学院交流中心(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588号,近恒仁路)。

  体育总局田径中心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