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少专区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2017年度田径高水平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7-09-11 15:28 中国田径协会

各省、区、直辖市体育局田径中心、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体育院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注册教练员培训规定,体育总局田径中心高水平教练员培训有关要求,按照 “中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训练创新培训工程”的安排,2017年田径高水平教练员培训班将于2017年10月,在上海体育学院的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举行。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耐力项群培训班,2017年采用远程网络教学方式进行网上授课培训。远程培训班具体时间、培训方式与要求另行通知。

  二、投掷、短跨、跳跃与全能项群培训班,2017年采用面授培训方式进行授课培训。

  (一)时间10月11日-10月21日。培训班第一天为报到日,最后一天为离会日。

  (二)培训班地点:

  上海体育学院 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

  (三)培训与请假

  培训班将按照注册中国田径协会一线队伍教练员(名单附后)为准,组织实施培训,不再安排报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培训需要请假者,请有关注册单位,于9月30日前书面请假(请假条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传真总局田径中心(010-67142515)。

  (四)经费

  中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培训班培训费由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承担,学员的旅差费和食宿费等其他费用由各单位负责。食宿费的标准每人每天260元,超出部分由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承担。

  三、培训班相关规定与要求

  (一)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教练员,若无故不参加培训,将取消其2018年中国田径协会教练员的注册资格;将不能参加2018年度中国田径协会组织举办的所有全国性田径赛事;不予入选国家队教练员,不予入选中国国家田径队参加国际田径比赛;不推荐列入体育总局的精英教练名单。

  (二)参加培训的教练员,须参加培训班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和考试。培训综合考核不合格,或因故请假不能参加培训的教练员,将于2017年10月30日-11月10日(初定)参加由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举办的培训补习班的学习和考核。否则,将按上述规定处罚。

  (三)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教练员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此次培训,请各省市区田径中心和有关注册单位于9月28日前书面请假,请假条需由田径中心主任签字及盖公章,请假条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总局田径中心 杨继敏收。请假者必须参加10月底举办的培训补习班学习和考核。

  (四)注册教练员年龄达55岁以上(含55岁)者,可免于参加在岗培训和资质考核。欢迎超龄教练员报名参加培训。

  (五)培训班为全日制封闭式培训,培训期间不允许携带运动员训练。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缺课,凡迟到、早退率达20%以上者或缺课率达10%以上者,将被视为培训不合格。

  (六)国家队教练员,因国家任务不能参加培训者,须由总局田径中心训练部书面提出不参加年度培训教练员的名单和原因,并报中心批准。其他国家队教练员需按培训规定参加年度培训学习和考核。

  (七)每位学员准备并制作有关对“科学化训练的认识与实施”的交流汇报PPT和讲稿。要求,时间10分钟;数据准确、层次清晰、观点明确。

  (八)所有参加本年度培训的学员,需根据17年训练参赛经验以及培训心得体会递交电子版本论文一份,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将组织专门的专家团队对论文进行评审,论文的分数将纳入2017年培训班学习成绩之中,还将挑选80篇左右的优秀论文在《上海体育学院学报》增刊中进行发表。电子版本论文请以“所属项群+姓名+单位+题目”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tjjiaolianyuan@163.com,截止交稿时间2018年1月1日。

  四、联系方式

  1、培训负责人:

  体育总局田径中心 杨继敏 上海体院 丁海勇

  联系电话:010-87183450

  2、培训联系人:

  上海体院 李力、赵璨、杜超

  联系电话:(021)51253473 传真:(021)51253200

  3、报到地址:

  上海体育学院交流中心(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588号,近恒仁路)

  附件:2017年注册中国田径协会一线队伍教练员名单

  体育总局田径中心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