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系列赛竞赛规程
2019-02-20 14:11 中国田径协会

  一、主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 3月24日 徐 州

  第二站: 4月14日 杨 凌

  第三站: 5月12日 秦皇岛

  第四站: 7月 六盘水

  第五站: 9月 衡 水

  第六站: 10月 南 京

  第七站: 11月10日 合 肥

  第八站: 11月 宜 昌

  第九站:(时间待定) 如 皋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各行业体协。

  四、竞赛项目

  (一)男、女全程马拉松(42.195 公里);

  (二)男、女马拉松团体(只在徐州站、秦皇岛站、衡水站、合肥站设置马拉松团体项目)。

  五、参加办法 请登录中国田径协会官网(www.copackgmbh.com/),

  (一)在中国田协注册的运动员须通过参赛单位在中国田径协会官方网站(网址:www.copackgmbh.com)通过全国竞赛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运动员年龄限 20 岁及以上(1999当年及之前出生者),经过二年以上训练,身体健康。每位报名者必须填写参赛运动员声明(可在组委会网站下载);

  (二)男、女马拉松团体具体要求见附件-男、女马拉松团体比赛设置方案

  (三)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确认后如不参加,以致未能从秩序册中除名者, 须向组委会交延误损失费;

  (四)运动员可以自由选择参加这9场和批准参加的国外马拉松赛,但两场比赛间隔时间须不少于3个月。

  (五)各代表队中运动员与工作人员的比例:

  1-7 名运动员 ∶1 名工作人员;

  8-11 名运动员 ∶2 名工作人员;

  12-15 名运动员 ∶3 名工作人员;

  16-19 名运动员 ∶4 名工作人员;

  20 名以上运动员∶5 名工作人员,余类推。

  六、竞赛办法

  (一)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系列赛、男、女马拉松团体赛与其他马拉松结合进行,除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外,其它有关事项按相应马拉松赛事的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采用一枪发令;

  (三)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本人注册卡,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比赛采用感应计时,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佩带感应计时芯片。

  (五)运动员比赛时,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服装必须符合国际田联竞赛规则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参赛运动员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在全国马拉松锦标赛中兴奋剂违规者不得参加2021年全运会马拉松比赛;

  (七)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颁布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锦标赛系列赛每站录取男、女前8名,男、女前 3 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 8 名颁发成绩证书;

  男、女前三名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0元、10000元、5000元,男子奖励成绩标准为2:16:00,女子奖励成绩标准为2:34:00, 达不到成绩标准的不予奖励。

  (二)全年赛季结束时,选取每名运动员成绩最好的两场比赛(包括在国外参加的比赛)成绩相加进行排名,成绩时间最少的为该年度全国马拉松锦标赛冠军,成绩次少的为该年度全国马拉松锦标赛亚军,依此类推。男、女分别录取前 8 名, 前 3 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 8 名颁发成绩证书;

  (三)锦标赛总排名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设立奖励成绩标准:男子两站最好成绩平均低于2:12:00;女子两站最好成绩平均低于2:30:00。达不到成绩标准的不予奖励;

  2、奖励数额:

  锦标赛冠军:10万元人民币;

  锦标赛亚军:6万元人民币;

  锦标赛季军:3万元人民币。

  (四)男、女马拉松团体取年度中每队两站最好成绩总排名,录取前 8 队,前 3 队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 8 队颁发成绩证书。

  (五)参赛录取原则:

  1.参赛人/队数超过8人/队(不含8人/队)时,录取前8名,奖励前3名;

  2.不足8人/队时,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名次;

  3.参赛人/队数为5-8人/队及以上时,奖励前3名,奖金减半;

  4.参赛人/队数为4人/队时,奖励前2名,奖金减半;

  5.参赛人/队数为2-3人/队时,奖励第一名,奖金减半 。

  八、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赛前30天开始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报名,赛前 20 天停止网上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网址:www.copackgmbh.com);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号(旁门)

  电话/传真:010-87926675; 邮编:100763;

  (二)报到:赛前 2 天到承办单位报到。大会为每个注册代表队最多提供3名男运动员和3名女运动员及1名教练员(如注册代表队还报名参加马拉松团体比赛,则最多提供6名男运动员和6名女运动员及1名教练员)的食宿,超出人员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报名各单位在报名后由于各种原因使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 5 人(含 5 人)的,而又没有按补充通知要求提前与赛区确认,每人交200 元住宿安排损失费;

  (三)凡规程中规定的交款,由赛区收取。未按时交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次全国性田径比赛的资格;

  (四)技术会议:赛前 1 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有关竞赛事宜,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由各单位选派 1 名领队或1 名教练员参加。

  九、赛事代表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为赛区选派技术代表1-2人、技术官员4人、竞赛秘书1人参加工作,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人参加工作,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 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田径字〔2016〕61号)选派。

  十、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于赛前 35 天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发补充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附件: 马拉松团体比赛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