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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投掷项群赛(2)暨2019全国田径净跳、净投公开赛竞赛规程
2019-02-15 15:03 中国田径协会

  为深入推进全国田径竞赛改革,扩大社会群众的参与性,并达到通过竞赛扩大田径项目选材渠道,挖掘田径优秀人才,同时增强比赛的竞技性和观赏性,我协会将结合“全国投掷项群赛第二站”举办全国投掷和跳跃项目的净跳和净投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公布如下:

  一、“净跳”、“净投”比赛项目介绍

  “净跳”、“净投”比赛是以田径跳跃(远跳)、投掷项目特点为基础,以多样跳、多样投为基本比赛形式,采用降低比赛技术难度、改变跳跃区和投掷区的规格,放宽对参赛者犯规限制等方法,以达到社会大众“人人乐参赛、参加有成绩”和“以赛识苗、以赛育苗”为目的的大众田径比赛项目。

  二、主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三、承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四川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4月3-4日,四川成都犀浦田径训练基地

  五、竞赛分组

  (一)专业组(中国田径协会注册运动员)

  青年组:16-19岁(2000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成年组:20岁以上(2000年1月1日之前出生)

  (二)大众组(未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运动员)

  青年组:16-19岁(2000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成年组:20-25岁(1994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

  六、竞赛项目

  (一)净跳项目

  男子: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跳远、三级跳远

  女子: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跳远、三级跳远

  (二)净投项目

  男子:铅球、铁饼、标枪、链球

  女子:铅球、铁饼、标枪、链球

  注:链球项目不含大众组。

  七、参赛办法

  (一)中国田径协会注册运动员和社会大众选手均可报名参赛。社会大众选手须为中国国籍;

  (二)接受个人报名,每队每项报名人数不限;

  (三)参赛人员食宿费自理;

  (四)大众组各项报名人数不足6人的,取消该项比赛;专业组不足3人的,取消该项比赛。

  八、竞赛办法及录取名次

  (一)所有参赛人员净跳或净投3轮(次)以后,录取前12名进入后3轮进行决赛。参赛人数12人及以下的,只进行3轮(次)决赛。

  (二)净跳比赛

  1、起跳线距沙坑距离分别为:

  立定跳远:男子1.8米、女子1.5米;

  立定三级跳远:男子6.5米、女子5.5米;

  跳远:男子3米、女子2米;

  三级跳远:男子11米、女子9米。

  2、起跳区域:跳远、三级跳远起跳区域为起跳板后沿向前画长60CM,宽1.22米的起跳区域(白色标识)。

  3、成绩丈量:落地点距离起跳区域前端的垂直距离。

  (三)净投比赛

  1、青年组均适用青年(U20)的器材标准。大众选手使用大会提供器材;

  2、投掷区域:链球、铁饼以投掷圈钢圈外沿向外画30CM同心圆(白色标识);标枪项目以投掷弧前沿向前画30CM的同心弧(白色标识);

  3、凡参赛者在投掷过程中,身体任何部位不完全越过此白色区域不视为犯规(铅球投掷中只允许踩抵趾板上沿);

  4、成绩丈量:器械有效落地点距离投掷区域外沿直线丈量(延长线通过圆心)。

  (四)所有运动员须佩戴由大会统一提供的号码布参赛。

  (五)注册运动员比赛时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比赛背心、短裤),非注册运动员须穿着专业运动服和运动鞋。比赛检录时,不符合服装要求者不得参赛。

  (六)非注册运动员持二代身份证及保险(比赛期间有效)参赛。

  (七)所有成绩及获奖证书不能作为各类纪录申报、全国田径比赛积分或奖励申报等依据。

  (八)原《2019年全国田径项目竞赛规程》中关于全国田径投掷项群赛(2)的竞赛规程内容,如与此规程有冲突,以此为准。

  (九)比赛其他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和本次比赛竞赛规程执行。

  九、奖励办法

  比赛为各项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参赛人数不足9人的除外)。具体分配如下:

  第一名:3000元

  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1500元

  第四至八名:1000元

  注:各项参赛人数9人内,颁发前三名奖金

  各项参赛人数10人及以上,颁发前八名奖金

  十、报名

  (一)报名时间:3月8-15日

  (二)报名方式:请登录中国田径协会官网(www.copackgmbh.com/),通过全国竞赛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三)大众组报名人数限400人次,报满终止报名。专业组报名人数不限。

  (四)每名选手限报两项,只可以报净投或净跳,不能跨项报名。

  十一、费用

  (一)注册运动员和大众组均不收取报名费;

  (二)所有参赛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竞赛组织经费及参赛选手奖金由中国田径协会支付。

  十二、保险

  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完成报名的注册运动员,由赛事组委会购买保险;在超过报名期限后追加报名的运动员,其购买保险责任应由参赛运动员个人承担。

  非注册运动员保险由个人承担,并在报到时出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有效证件(比赛期间有效)。

  十三、报到

  报到时间、地点和流程详见补充通知。

  十四、赛事代表

  由中国田径协会负责选派。

  十五、未尽事宜及其他临时性改动,以组委会补充另行通知为准。

  十六、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中国田径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