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竞赛信息 >> 竞赛规程 -> 正文
2018年全国标枪邀请赛竞赛规程
2018-09-30 18:13 中国田径协会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二、协办单位

  东莞市体育局

  东莞理工学院

  东莞松山湖田径协会

  三、承办单位

  东莞亚大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11月10日-11日在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举行。

  2018年11月10日,18:30--21:00,青年组比赛、残奥冠军表演赛。

  2018年11月11日,上午:少年组比赛;下午:高校组比赛;晚上:精英组比赛。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各高校、各行业体协、其他单独注册单位。

  六、竞赛项目

  (一)男女标枪精英组:2018年度排名前八名。

  (二)男女标枪青年组:2018年全国青年(U20)田径锦标赛前八名。

  (三)男女标枪少年组:2018年全国少年(U18)田径锦标赛前八名。

  (四)男女标枪高校组:全国高校的大学生运动员。

  (五)残奥会标枪项目冠军运动员表演赛男女共八名。

  七、参加办法

  (一)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须通过注册单位报名参加(特邀运动员除外)。

  (二)精英组在2018年全国年度排名前八名运动员自动获得参赛资格;青年组在2018年全国青年田径锦标赛前八名运动员自动获得参赛资格;少年组在2018年全国少年田径锦标赛前八名运动员自动获得参赛资格;高校组是全国高校的大学生运动员(根据2018年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成绩,由组委会邀请男女八名运动员参赛);残奥会标枪项目冠军运动员(由组委会邀请男女八名运动员参赛)。

  (三)如运动员有出访任务或受伤等原因不能参赛,由组委会确认后邀请递补运动员参赛。

  (四)每名报名确认后的运动员有权利携带一名家人(或朋友)来到比赛现场为运动员加油。这一人的食宿费用由承办方承担,其他随行人员费用自理。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的场地器材和设备须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投掷器械需经国际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已经认证和审定的器械厂家有金陵、飞宇、飞鹿)。组委会可任选两个以上厂家的投掷器械作为比赛器械,标枪须准备男子85、80、75、70、65米级及女子65、60、55、50米级各2枝钢枪。运动员自备器械按规则187条2执行。赛区须准备投掷器材检测仪,赛前由技术主管和技术官员检查。

  (二)比赛采取男女混合搭配的形式进行,例如,精英组男子排名第一的和女子排名第八的为一组,男子排名第二的和女子排名第 七的为一组,余类推。

  (三) 正式比赛每名运动员投掷4枪,男女成绩相加排出名次。此时,男女成绩相加排名第八的一组运动员开始进行投准比赛,在场地20米、25米、30米、35米、40米、45米、50米处布置了标志物,男女运动员还各有两次投掷机会,每投中标志物一次将除以10的米数加入总成绩中,以此排出最终成绩。

  (四)运动员将进行兴奋剂检查。

  (五)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执行。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别的混合组奖励前三名运动员,各组别的男女单项仅奖励第一名运动员。

  注:本次比赛将设立“中国标枪功勋贡献奖”,奖励我国第一位标枪项目世界冠军获得者徐德妹女士为我国标枪事业所作出的突出贡献。

  十、报名与报到

  (一) 报名: 请将报名表(附件2)信息填写完整,并将电子版于10月17日18:00前发送到邮箱1092093019@qq.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在编的国家队运动员参赛,由运动员代表单位负责报名在秩序册中列入其代表单位。

  (二)请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附件1)及时与赛区联系确认是否参赛,以便于组委会增补运动员。

  (三) 报到:请于2018年11月8日18时之前到东莞理工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松山湖校区)报到。

  (四) 赛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正观(微信号:hzgh90)

  电话及传真:0769—22233852;18665168811

  邮箱:1092093019@qq.com

  十一、参赛经费

  (一)所有获得参赛资格和受邀请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报名后,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由承办单位指定食宿,各参赛单位食宿费:300元/每人每天;交通费:50元/每人。

  (二)残奥冠军运动员交通、食宿费用由承办方承担。

  十二、技术会议

  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各单位选派1名教练员参加。

  十三、赛事代表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指派1名技术代表、2名技术官员参加工作,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田径字(201661号)选派。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于赛前20天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发补充通知。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附件1:2018年全国标枪邀请赛参赛运动员以及替补运动员名单

  附件2:2018年全国标枪邀请赛报名表